第 100 章


这个水壶还是军用水壶,也不知道陆云泽从哪里弄来的,他嫌弃她之前用的那个水壶长得丑碍眼,硬是将这个军绿色的水壶塞给她。

秉承着送上来的不要白不要,她高兴地将自己那破旧水壶丢掉,换上了这个。

一个早上也没几个人过来,实在无聊的不行,她就将意识放入空间整理粮食。

上次放进去那几只小野猪崽,早已长大了不少,最小的一头,看起来也有一两百斤。

这些野猪仔在空间里繁殖,前些天还多了几头小野猪。

还有那些野兔野鸡,也开始疯狂地繁殖起来。

由于没有给这些野猪搭建猪圈,导致这些野猪在空间里到处乱跑,才踩坏了不少的粮食。

看着被踩到的一大片麦穗,顾清许有些头疼,一个念头直接将大的那几头野猪通通杀了。

一下子交易面板上,就多了六七百斤野猪肉。

野猪肉相比于自家养的猪,其实味道并不是很好,肉很柴还腥。

在肉联厂一般猪肉都要卖到七毛二一斤,这还是有肉票的情况下,在黑市没有肉票,价格更贵,甚至还不一定能买到。

这个年头肉难得,因此哪怕是野猪肉也有很多人抢着要,而且它的价格远远低于家猪肉。

顾清许在交易面板上,给野猪肉定价四毛钱一斤,还不要票,这个价格并不贵。

毕竟考虑到还要让陆云泽赚一部分,至于他能赚多少,就取决于他的本事。

这时,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。

“顾卫生员,你这有没有可以擦伤口的药膏?”

顾清许一听声音,连忙将将意识撤出空间,抬头一看,来人正那个抢了男主陈卫国的万青。

根据她落水后的表现,这人应该也是个手拿剧情的穿书女。

“药膏不能乱用,伤口给我看看。”

万青露出手上各种被竹条划伤的痕迹道,“这些天编竹篓伤到的,怕耽误上工,所以看看有没有药。”

与此同时,她的视线在顾清许漂亮的脸上,停留了几秒,回忆了一番剧情,再次确定书中没有这个人之后,悬着的心彻底放下。

这些天村里,有关于陆知青和他媳妇的事情不少,她心里还是有些害怕,这两人也是书中关键剧情的人物。

好在经过她这些天明里暗里的打听,这两夫妻的性格,在她来到这里的前后,一直都没发生变化,说明他们没有什么问题。

应该就是普通的背景板。

顾清许又不傻,自然察觉到了万青的探究,不过她这人只想吃瓜,可不想参与其中。

看了眼伤口后,她随手拿了一个药膏递给万青,“一块钱。”

一块钱?怎么不去抢啊?

这时候的一块钱购买力可不弱,都能买一斤多的肉。

万青脸色一僵,顿时不想接过这药,语气不好地开口,“……顾卫生员,这药怎么这么贵啊?”

顾清许翻了个白眼,头也不抬地剥了一颗大白兔奶糖,塞进自己的嘴里,含糊不清地反驳,“这药的价格又不是我定的,我怎么知道。”

她虽然不想跟这些人有过多牵扯,可也不想委屈自己,压制自己的性格。

要是真惹到她,她可不管这些人是什么男主女主之类的,动手先打一顿再说。

万青虽然不满顾清许的这种态度,可她来这也是真想要买药的,于是狠心咬了咬牙,掏出一块钱拿着药膏,转身在心里骂骂咧咧地走了。


顾清许洗完澡,换了件白色碎花裙当睡衣,又洗了个头,坐在梳妆台前,用毛巾一点点地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。

她头发及腰乌黑亮丽,平日里扎上两根麻花辫,小脸嫩生生的,唇红齿白,一看就是个十足的美人。

此刻镜中,头发随意披散,倒是多了几分随意的美感,与前世的自己越发接近。

顾清许对着镜子看来看去,无论哪个角度都好看,心里美滋滋的,臭美得不行。

她这人最满意的就是自己的容貌,前世家里的长辈都喜欢她,不仅仅是她嘴甜会哄人,还有她出落得乖巧好看。

顾清许将头发擦得半干,一股香辣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,勾得人欲罢不能。

连吃了几顿野菜玉面窝窝头,她实在馋肉,闻着闻着肚子就开始叫了起来,咽了咽口水,腿不自觉地往厨房走去。

一出门,陆云泽正好端着一碗香喷喷的麻辣兔肉和一盘大白馒头出来。

瞥见走来的人,一眼就知道是被香气吸引过来的。

“答应给你做的肉。”他道。

顾清许看着桌上的土豆炖鸡块,麻辣兔肉,大白馒头……

眼睛一亮,噔噔噔地跑过来,小嘴跟抹了蜜似的,好听的话一句句地往外冒。

“陆哥,你做饭怎么那么好吃啊,这手艺都快赶上国营饭店的大厨了。”

“不像我就是个小废物,干啥啥不行干饭第一名,以后这个家可都靠陆哥你了。”

陆哥?

她倒是会顺着杆子往上爬。

不知想到什么,陆云泽轻咳了一声,拿起筷子在碗上一敲,“……好好吃饭。”

这饭饭能不好好吃吗,又是鸡又是兔的,还有白面馒头,调料和油都放了不少。

顾清许笑了笑,夹了一块鸡肉放进陆云泽的碗里,“第一块鸡肉,自然是要给我们最辛苦的陆哥。”

陆云泽还来不及拒绝,碗里就多了一块鸡肉,他望着碗里的鸡肉,又看着吃得正香的某人,神色复杂。

这人……还怪好养的,一顿吃的就感动成这样。

殊不知,顾清许的性格就是这样。

谁给她好处,她嘴就越甜,不然也不能从小就受宠。

晚上天已经黑透,有没有什么可玩的,顾清许正打算睡觉时,一旁的陆云泽从怀里掏出两张大团结递给她。

“这是我给你的零花钱。”

“我还有零花钱?”顾清许一愣,手却不带半点含糊地接过钱,放进自己的铁盒子里。

有钱不拿是傻子。

陆云泽看着她头上的几根呆毛竖起,在昏黄的灯光下,显得格外可爱样子,不由得笑了笑。

“不是协议上写了吗,除了碰你,其他的我们都按照真夫妻来。”

“作为丈夫,该给你的零花钱,我还是有的。”

“以后每个月我都会给你二十块钱,直到我们的关系结束,我还会另外给你一笔钱,算是补偿,以后我们就桥归桥路归路。”他正色补充道。

顾清许明白了。

陆云泽这是在告诉她,两人不可能成为真夫妻。

不过补偿到位了,一切都好说。她又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。

顾清许甜甜一笑,“好的,陆哥,未来的一年内,我一定拿你当异父异母的亲哥哥看待。”

一个月二十块钱,那一年就是二百四十块钱。这一年里,他还包揽家里大大小小的事,而她当个快乐的米虫,每天有人做饭有人伺候,每个月还有钱拿。

这样的日子可真是太幸福了。

拿便宜丈夫当哥哥也不是不行,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得到这个哥哥。

陆云泽:???

……

第二天一大早醒来,陆云泽早就已经去上工了,顾清许还没有醒,她今天要去学校暂时不上工。

陆云泽起来蒸了几根红薯,又熬了一些米粥,吃完后将顾清许的那一份,放在厨房里放好,这才出了门。

之前因为结婚的事,请了三天的假没有上工,今天正好是第四天,也该去上工。

他虽不靠工夫吃饭,但作为知青,不上工是不行的,只是干得多与少罢了。

陆云泽到地里时,正好碰见了知青点的那帮人,他被分去跟一群女知青一起拔草。

干一会儿又歇一会儿,戴着个草帽时不时喝点水,悠闲得不行。

周围的人早已习惯了,就连大队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主要是这人不好惹。

新来的知青一个个见到了陆云泽,都很好奇。

一看他就是城里来的知青,但他们来了那么多天,却从来没见过他。

旁边的知青点的负责人洪涛,小声对那些刚来的知青道,“他叫陆云泽,是去年来的知青,家里条件好,不靠工分过日,月月包裹寄来,也不怕惹事。”

“是知青点出了名的刺头,前些天和村里人结了婚,现在又算是半个本地人,你们可别惹到他。”

新来的知青一脸不解,“结婚?他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吗,怎么会娶村里的姑娘?”

“这就是我要跟你们说的第二件事,如果不打算在这个地方安家,就别靠近村里的姑娘,也别和村里人起冲突。”

“否则被人盯上就不得不娶人家。”洪涛道。

正在地里拔草的万青,听着身边人的议论,心里泛起了疑惑。

陆云泽?去年下乡的,那不就和女主林珍珍是同一批的知青。

怎么书里怎么没有这个人物?

她看了眼旁边正在低头拔草的人,凑到过去道,“喂,珍珍,那个陆知青真的像他们说的这样?”

林珍珍头也不抬,“没事可别招惹他,他在知青点的时候,收拾人可不分男女。”

她刚下乡的时候,也曾因为陆云泽的长相气质以及家庭条件,对他产生过一些好感。

可这人对她爱搭不理的,一来二去次数多了,她也就明白了,这种人并不她能够驾驭的。

只是没想到,陆云泽居然会被人算计娶了乡下姑娘。

他那个媳妇,她之前也看到过几次,两人在长相和学识上确实很般配,可在家世上两人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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